團體委身
曹姿孋

最近,無論是與人交談或獨自靜思的時候,都有一名詞忽然冒出來, 相信這非偶然,而是神要我重新再思「團體」的意義。我知道團體是什麼;我們每人都是某團體的一份子,我們都生活或工作在某團體中。到底神要向我顯示什麼有關團體的東西呢?

有人說團體是一個讓人有歸屬感的地方,也是一處可以辨認自己身份的地方。就我為例,我是中信大家庭的一份子(有歸屬感),我也是中信的宣教士(身份)。簡單來說,團體可說是一群抱有共同興趣或志向的人,一個人在團體中的投入程度,就視乎他對這個團體的歸屬感有多大或在當中的認同度有多少。那麼在中信事奉的同工又有多投入呢?如果時間是其中一個指標的話,有些已共同事奉了二、三十年,我們承担著「福音傳華民、恩澤遍萬邦」的異象,為求達成在骨肉之親中尋找迷羊的目標。對我而言,是神呼召我透過中信去事奉祂及服侍人,因此我成為這個團體的一份子,多年來與同工一起經歷的高山低谷,使我們心靈互繫如同家人良伴。

心理學家Larry Crabb曾述教會是一群共同去經歷神的團體。我們期望著教會是一個充滿愛心的團體,但弟兄姊妹卻末能滿足,原因何在?可能我們對教會有過高的期望,我們希望神家是完美無瑕的,卻忘記了家裡的人只是一些蒙恩的罪人;我們希望得到的餵養,卻變成了重重的責任;我們希望被肯定和接納,卻變成冷嘲熱諷和閒言閒語;我們渴望無條件的愛,卻聽到鳴的鑼,響的鈸。常言道,「希望愈大、失望愈高!」我們應否現實些,降低對教會的期望,退而求其次,將教會作為社交的地方便算了?萬萬不可,這不是神的心意。

如果我們是共同去經歷神,並清楚知道自己的目標,那就應勇往直前。只要你共我有同一的意願,便可以使情況轉化,兩個人有共同的志向,便能成為一個小團體,共同去追求復興,實踐真愛。當同路人委身走上窄路,自然會互相扶持和分憂。神應許若有兩三人奉祂的名走在一起,祂必與他們同在。不要氣餒,甘為平庸的人。反之,應懇求神給你一位能與你同心同行的同路人。